山東辦公家具是由材料、結構、外觀形式和功能四種因素組成,其中功能是先導,是推動家具發展的動力;結構是主干,是實現功能的基礎。這四種因素互相聯系,又互相制約。由于辦公家具是為了滿足人們一定的物質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設計與制作的,因此家具還具有功能和外觀形式方面的因素。
山東辦公家具多指衣櫥、桌子、椅子、沙發等大件物品。
家具的類型、數量、功能、形式、風格和制作水平以及當時的占有情況,還反映了一個國家與地區在某一歷史時期的社會生活方式,社會物質文明的水平以及歷史文化特征。家具是某一國家或地域在某一歷史時期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標志,是某種生活方式的縮影,是某種文化形態的顯現,因而家具凝聚了豐富而深刻的社會性。
某些所謂的實木家具的用料是中纖板、刨花板外貼貼胡桃木皮或其他木皮,并不是純天然的木材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