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劑的分類
莖葉處理除草劑:雜草出苗后,直接施用于雜草莖葉殺死雜草的藥劑稱為莖葉處理除草劑,如草甘磷,2.4D丁酯、百草敵、苯達松等,莖葉處理,即把除草劑稀釋在一定量的水中,對雜草幼苗進行噴灑處理,通過雜草莖葉對藥物的吸收和傳導來消滅雜草。莖葉處理劑的防除效果與溫度、光照以及除草劑在植物體表面的濕潤狀況有很大的關系。
土壤封閉處理劑:即把除草劑撒于土壤表層或通過混土操作把除草劑拌入土壤中,建立起一個除草劑封閉層,以殺死萌發的雜草。這類除草劑可被雜草的根、芽鞘或上下胚軸等吸收而發揮作用。如異丙隆、乙草胺、綠麥隆等都屬于此類。
按施藥時間不同,這類除草劑可分為播前處理和播后苗前處理兩種。前者是指在花卉苗木播種前對土壤進行封閉處理,以便為雜草幼根、幼芽吸收,并防止或減少除草劑的揮發和光解損失。后者在播種后出苗前進行土壤處理,此法主要用于易被雜草芽鞘和幼葉吸收向上傳導的除草劑,對苗木的幼芽安全無害。
選擇性除草劑:能殺死雜草而不傷害作物的除草劑稱選擇性除草劑,這種除草劑有時只能殺死田園雜草中的一種或某一類植物,而對田園苗圃中人為種植的植物影響較小。如蓋草能或穩殺得應用于苗圃時,只能殺死以看麥娘為主的單子葉雜草,而不傷害苗木植株。都爾、精穩殺得可在雜草幼苗期施用,只要濃度適當,對苗木等作物比較安全。當然,除草劑的選擇性是相對的,選擇性除草劑在劑量、施用時期和施用方法改變的情況下,也可以作非選擇性除草劑應用;非選擇性除草劑也可通過‘時差選擇’和‘位差選擇’等在苗木作物生育期內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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